无效宣告答辩
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无效宣告申请,书面通知当事人,当事人可在限期内向商评委员会进行答辩。
无效宣告答辩的必要性
1、是商标遭遇他人无效宣告申请时的最佳选择;
2、是《商标法》赋予当事人的法定权利,同时也是当事人向商标局、商评委反驳对方观点的唯一途径;
3、不答辩无疑将增加对方的成功机率,从而失去商标的专用权。
无效宣告答辩流程
1、与中联安信签订代理协议;
2、申请人签章的身份证明(如营业执照、身份证等);
3、申请人签章的申请书、委托书;
4、《商标无效宣告答辩通知书》原件;
5、商标局邮寄《商标无效宣告答辩通知书》的信封(当地邮戳要清楚);
6、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;
7、中联安信撰写无效宣告答辩申请书及相关必要书件,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无效宣告答辩材料;
8、整个流程一般需要1年左右,以官方裁定为准。